|
 |
| |
| 雷电侵入机房及计算机通信等网络系统的途径主要有四个方面:电源系统引入;信号传输通道引入;地电位反击及因机房屏蔽不良而造成的雷电电磁脉冲等。为了提高机房设备及通信网络系统的运行可靠度,保障机房工作人员安全的工作环境,除了架设良好的避雷针,避雷带,采取完善的直击雷防护措施外,还应在大楼的电源系统(所有供电设备、用电设备、备用发电设备)、天馈系统、信号采集传输系统、程控交换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等设备进行可靠有效的防护,在拦截、分流、均衡、屏蔽、接地、布线等六大方面均作完整的,多层次的防护。 |
| |
一、设计规范
●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2年版)
●GA267-2000《计算机信息系统雷电电磁脉冲安全防护规范》
●YD/T5098—2001《通信局(站)雷电过电压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要求》
●GB9361-88《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
●GB/T2887-2000《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设计规范》 |
| |
二、直击雷防护系统
建筑物应安装避雷针、避雷带,建筑物及屋顶设备(卫星天线、空调机组等)应其保护范围内。(详见防雷安装示意图)
引下线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每根引下线的冲击电阻不大于10Ω。
|
| |
三、供电系统防雷设计
有最新雷击事故原因调查分析资料表明,有供配电线路引入的雷电过电压致使信息系统的信息设备和网络系统损坏约占信息系统整个雷灾事故的70%左右,因此信息系统供配电线路的雷电过电压防护是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的重点。根据上海地区的实际情况,一般在低压配电系统中采取2-3级电浪涌保护器进行保护。 |
三级防护,逐级分流,降低残压。
LPZOB—LPZl区,采用10/350us不小于15KA通流量的SPD。LPZl区内,第一级采用8/20us不小于60KA通流量的SPD。第二级采用8/20us不小于40KA通流量的SPD。第三级采用8/20us不小于8KA通流量的SPD。电力电缆应埋地引入建筑物,电缆埋地部分不应小于15米。
供电系统应采用TN-S制。
室内供电电缆应布设在金属线槽或金属钢管内,线槽或金属钢管接地,连接处有效跨接。
供电系统的交流总配电柜以及分配电箱、UPS输入、输出及其它重要用电设备应安装相应电涌保护器,作三级防护,对雷击电流逐级分流,降低雷击残留电压,以有效预防雷电波从电源系统侵入,保护供电、用电设施。
信息系统的普通终端的供电系统可采用二级防护。
进一步降低机房内雷击电磁脉冲干扰。
室外卫星馈线和其它各种通信电缆应采用具有双层金属防护层的电缆,其外层金属防护层在顶部及进入机房入口处的外侧就近接地。当采用单层屏蔽电缆或无屏蔽线缆时,应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引入建筑物内,金属管(或线槽)的两端就近接地,金属管(或线槽)的连接处应有效跨接。 |
|
四、接地系统
设备机房的接地系统应采用共用接地。宜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地网或桩基网作为共用接地系统的基础接地装置。
无条件采用共用接地系统的机房,可设独立接地装置引入机房。独立接地装置不能与避雷带、避雷针及其引下线连接。
机房内设置环型接地体或接地母线,环型接地体与建筑物基础接地系统(或独立接地体)连接。电涌保护器地线、电源保护地(PE线)、机房防静电地板、金属走线架、机架、重要设备不带电金属机壳、金属穿线管道、大面积金属门窗、吊顶和间隔用金属龙骨以及其它金属管线,均应与均压环连接,形成等电位网。 |
|